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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一手)买卖程序

  • 1

    客户物色心仪物业

  • 2

    检查项目各项许可证书,包括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银行按揭协议书」

  • 3

    确认房源、谈妥价格后,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认购物业的房价、户型、面积、付款方式、定金等资料

  • 4

    在「商品房认购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如双方没有异议,便可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买卖合同应使用法律认可的规范文本,买家亦应再次确认交易细节。

  • 5

    缴付首期并安排日后供款事宜(按揭贷款),一般首期为房价的三成,如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亦请于本阶段完成交易。

  • 6

    准备买卖契约等文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并缴交各类相关税项。

  • 7

    验收物业,检查现楼是否符合档标准,正式入伙。

住宅 (二手)买卖程序

  • 1

    客户物色心仪物业,与业主进行洽商

  • 2

    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理人三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相应的定金或者由协力产商监管部门代收并托管这部分定金。

  • 3

    卖方想相关部门提交身份证、房屋抵押合同、供楼存折以及银行欠款清单等资料,买方向相关部门提交身份证以及收入证明等资料

  • 4

    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向指定的协力厂商监管银行账户划入首期款。

  • 5

    经纪人将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转让合同、首期款证明、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影本以及买方的收入证明提交给相关部门批复,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

  • 6

    融资公司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取回房地产权夸买卖双方到指定部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到国土部门递件如果其中一方是境外人员或者境外公司·则应到公諓处对厉地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 7

    买卖双方缴纳税费,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相关资料,并批准财产转移,买方将房地产权证取回,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如首期款由协力厂商监管部门托管,该部门应转付给卖方,如买方是境外人员,则需对抵押合同进行公证。

  • 8

    抵押登记手续完毕后银行发放贷款,买卖双方在办理物业手续时,卖方应将物业的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协力厂商监管部门应支付卖方预收的剩余款项。

工商买卖程序

  • 1

    确认交易条件,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相应的定金,确定交易流程等。

  • 2

    买方筹备首期款在商定时间内打入资金监管账号,申请按揭并获得银行提供的按揭承诺函,并完善购房条件(包括注册公司),如一次性付款在商定时间内打入资金监管账号。

  • 3

    买房首期款或全额放款完成资金监管并获得银行承诺函,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国土局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国土局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件国土局并领取过户回执。

  • 4

    凭回执答复日期前往国土局房产交易中心,打税单,并凭税单支付相关税费,领取买方房产证,按揭付款的直接将房产证在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如一次性付款凭房产证安排资金监管银行放款给买方。

  • 5

    抵押登记完毕,国土局将已登记房产证交付银行抵押,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部分的放款事宜,交易完毕。

  • 6

    中介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水电费等费用的抄表交付,并完成相关用户名的更名工作,签署房产过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