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4/27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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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央行等多部委近期发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贸港内购买房地产 。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主要指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生活的境外个人或境外机构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
所谓“实需原则”,即购买实际需要的自住、自用商品房;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在海南自贸港购房给予国民待遇,按照非海南户籍的境内居民办理,同时享受引进人才购房政策。
此前,据新华社2020年6月1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悉,该方案从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以及组织实施四大方面做出指示。在发展目标方面,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来源︰乐居财经)
新浪地产(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