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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8项楼市调控措施,第二套房首期上调至7成

发表时间:2020/07/20 责任编辑:駐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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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推出8项措施调控楼市,包括调整房屋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须在深圳落户满3年、购买第二套房首期上调至七成以上、细户普通住房标准、还需满足实际成交价低于750万人民币。


深圳住房建设局表示,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惩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以遏制投机炒房,自今年4月份以来,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楼价上涨过快,部份地区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楼挂牌叫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新规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须在深圳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证证明,才可购买楼宇。


住建局认为,近几年深圳市落户即可置业,加剧了市场矛盾,故在住房供需紧张的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置业政策。


另外,新规对首置且无贷款纪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期最低30%的政策,名下无持有物业,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纪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纪录,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期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不低于60%。购买普遍住房的贷款首期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比例不低于80%。


另外又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由免年限由2年调整至5年,当局指近一年楼宇转手率高,预计此可产生抑制作用。


香港经济日报(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