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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费 打击黑中介

发表时间:2023/05/12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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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意见》,针对二手房在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要求,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费。

 

《意见》指出,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对于中介费问题,《意见》要求,要合理确定中介服务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对于客户隐私问题,《意见》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意见》还明确了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 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违规治理方面,《意见》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信息要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