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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设专项资金直接投资大湾区项目

发表时间:2021/04/26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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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在官方网站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大湾区内地九市项目进行直接投资。其中,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及与港澳有关的项目成为优先支持对象。

 

根据《办法》,大湾区建设支持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优先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港澳元素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平台、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的高等院校、连接内地与港澳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及其主要配套工程,以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标志性或重大意义的其他领域项目。

 

具体资金方面,将以直接投资安排方式支持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项目参照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标准确定相近领域项目的支持比例。没有可参照专项的项目,单个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含比照实施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项目征地拆迁等费用)的30%45%60%予以支持。如地方申请的资金需求低于按上述标准计算的支持数额,则按地方申请数额确定。

 

大湾区拟建「学分银行」

 

教育部宣布,将依托「学分银行」,开展大湾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推动学分、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互认互通。

 

据了解,教育部与广东省将支持深圳率先探索与港澳地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面向港澳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基本薪酬、岗位职级挂钩的激励机制。广东省计划到2022年累计投入100亿元人民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2020年,教育部已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深圳列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提出20条改革创新举措,推动深圳职业教育在瞄准「高精尖缺」打造人才培养高地、推进粤港澳职教联动打造世界湾区职教高地等七个方面高质量发展。

 

明报环球連線(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