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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市场价5折出售

发表时间:2023/01/27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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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深圳住建局发布多个管理办法,包括计划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折。

 

1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4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其中,《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提到,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深圳将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办法》对共有产权定义作出了明确解释,「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对于大众较为关心的售价,《办法》提到,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购房者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至于申请轮候和认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办法》提到: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五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在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申请人在本市符合社会保险规定并正常缴纳(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五年以上;在本市服役或者原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其服役年限计入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在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在原婚姻存续期间已转让该住房或者离异时该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内媒引述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称,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对深圳楼市长期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