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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首次购一手房可用公积金付首期

发表时间:2023/05/02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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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出台楼市新政,首次购房且是一手房的,夫妻双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期。

 

据广东省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为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潮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424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措施。

 

在首付提取政策方面,新政提出,职工首次购房,且为本市一手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指,此举可减少职工使用自有资金付首期,缓解购房压力。例如夫妻购房总价120万元(人民币,下同),按照最低两成首期比例计算首付款总24万元,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0余万元,按照首期提取政策,夫妻双方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万元后,只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下的4万元首付,极大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或共同产权人提取支付首期的额度不得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首期金额或发票金额。

 

新政还提出,取消借款人户籍地限制,实行快速放款,降低借款人账户缴存余额限制,并在多子女家庭方面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