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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16条促消费措施:穗深增加购车指标、鼓励发放消费券

发表时间:2022/09/01 责任编辑:驻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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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16条促消费措施:穗深增加购车指标、鼓励发放消费券

 

广东省今日(31日)发布《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有16条政策,包括广州、深圳增加购车指标、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餐饮、文旅消费券等。

 

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方面,广州、深圳进一步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购车指标。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同时,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 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盘活存量资源。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拓展文化旅游消费方面,持续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引导各地市制定实施文旅消费惠民政策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促文旅消费活动,鼓励发放文旅消费券或惠民卡,举办文旅消费月、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同时,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推动「互联网+旅游」等新型文旅业态加速发展,开展「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支持各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等。

 

措施提到,继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20%,时间开展至20221031日。省对各地市发放消费券实行奖补政策,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1450万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700万元。

 

各地市在202291日至1130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对各地市活动实行奖补政策。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