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自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不同类型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人才签注。
公告显示,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可以申请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以及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
上述6类内地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人才签注持有人可以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来源:信报